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校服招投标工作程序
第一部分:资质审核与样品接收
一、资质审核
①投标厂商根据我校招标文件(NO:2007X005)规定送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②招标方对投标方送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③招标方对符合我校招标文件(NO:2007X005)资质要求的投标方进行登记;
时间:2007年7月13日9:00-11:00;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14号楼4楼会议室。
二、样品接收
①招标方接收资质审核合格投标单位的实物样品;
②招标方开具样品接收清单;
③招标方对接收的样品登记编号;
④招标方统一存放样品;
时间:2007年7月13日9:00-11:00;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14号楼4楼。
第二部分:投标书接收与评标
一、招标方接收投标标书。
①招标方检查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外观要求(是否密封?是否加盖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等);
②招标方登记,投标方确认;
③投标方交纳标书费,同时招标方开具发票;
④招标方保存投标书。
投标标书接收时间: 2007年7月13日14:30-15:00;
投标标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楼招投标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接收后用信封密封暂存)。
三、评标。
①投标厂商抽取述标顺序;
②招标方评标组会议;
③资质审核和样品检验均合格的投标单位自当日15:00始,按抽签顺序述标(限时5分钟);
④招标方评标;
⑤确定入围单位;
⑥确定中标单位(视情况确定是否考察)。
第三部分:结果公布与合同签定、履行
一、结果公布:招投标办公室公布评标结果。
二、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与样品,招标方同时收回开具的相应收据。
三、学校有关部门与中标单位签署供货合同。
四、合同履行。
五、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资质审核不合格、投标标书不合格均视为无效投标。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0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