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智能门锁招标采购说明书
(No:2007X008)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招标采购学生公寓智能门锁645套,产品要求均为一等品,符合国家CCC强制质量标准和安防、消防安规GB标准。要求:进口菲利蒲芯片,加密防伪性高;造型美观大方,锁体为锻造,坚固耐用;表面处理硬度4H以上,经过盐雾实验处理;可防止外来的压力破坏内部结构;具备低压报警功能和抗非法插卡能力。能在木质房门上安装。
一、招标程序
1.发放招标说明书。
2.参加投标的单位制作投标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
3.在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生产厂家、报价及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评标定标。
4.确定入围或中标单位。
5.签署合同,执行合同。
二、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报价产品的原生产商或原生产商的指定/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
3、投标人应遵守我国有关此项目的法律和法规(含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经营本项目设备的能力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能够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此报告必须能在公安部相应网站上查询到),获得产品生产地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施工经历,并提供至少3项中标已完成、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相应的项目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5、在投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中标单位此款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按中标承诺签署供货合同或不履行供货合同此款不退;未中标单位的此款开标后全额无息退还;
投标方必须携带投标样品,并允许招标方对样品做检测性实验并不承担购买责任;
递交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
6.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原始厂商的质保证书与合格证书。
7.必须到现场述标;
8.最终交货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校内。
三、对投标书内容的要求
1.报价表
2.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产品代理等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有效印章)。
3.标明的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并提供设备的标准配置清单。
4.本招标书第二条第1、2、3、4四项要求的相应资料。
5.售后服务承诺。
6.最快供货时间。
四、合同履行的监督
1.合同双方共同进行全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在验收后,由合同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单。
3.招标方、招标方委托的质监部门与中标供货三方共同进行全部产品的验收工作;
4.在所有产品按合同要求到货,并经有关质监部门检验合格(中标方所供产品必须与中标样品一致,均须接受徐州市质检所的质量检验,相应样品及检验费用由中标供货方承担)、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货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余额在半年内付清。如检验不合格则不付款,或供货方无偿提供合格替代产品后按原中标总价的90%付款。
五、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400元,与投标书同时递交。
六、本次招投标活动细则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时间安排
1.样品与投标标书送达时间:
2.样品与投标标书送达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7室)。
3.
八、联系方式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陈老师,0516-83403416
具体投标程序问题请咨询:招标办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0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