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州师范大学2008F01006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书”内容作重要更改的通知

时间:2008-02-08浏览:581设置

  关于对 “徐州师范大学2008F01006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一处内容更改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2008F01006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经我校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指挥部与招投标办公室认真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特对我校本项目招标书第一章“总则”第(二)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一处内容作以调整。具体如下:

       由原“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调整为“投标人必须具备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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