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义武同志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实施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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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推广实施会议上的讲话
省财政厅  宋义武
2010年4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省财政厅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这里联合召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实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省级各部门、各单位推广使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力度,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动态监管体系。会议将传达学习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讲解,会后,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加深理解,明确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物质保障,是公共财政支出的积淀,财政资金的物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管理的延伸、财务管理的扩展。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政府资源配置、实现资产占有公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第35号、36号部长令,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履行资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和专项清理工作,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国土与资源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积极推广启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运用信息系统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审计厅、省社会科学院、省社科联、省安监局、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等单位规范资产收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近几年来所实现的资产收益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交通厅等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规范。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资金轻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行为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未按法定程序操作,未按财政规定上缴收入,使国有资产的权益遭到侵害,国家利益变成部门、单位甚至小团体利益,滋生了一些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在资产配置处置方面,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程序,人均占有资产相差悬殊,苦乐不均,资产闲置浪费、效率低下、损失流失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资产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新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2009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预算”。财政部自2006年颁布第35号、36号部长令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加强财政管理职能为目标,探索资产管理新模式”。省委梁保华书记对资产管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切实加强管理,防止流失损失”。新形势赋予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新的内涵,探索建立资产管理新模式、实现“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是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体制和监管体系,逐步实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合理、管理严格、运营规范、使用高效、处置有序、安全完整。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新内容。
        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自2006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将其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和税费改革等管理改革一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是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共财政管理迫切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而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途径,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安排资产预算的客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公共财政投入的一个重要领域,是财政资金的物化表现,通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资产清查、产权登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行为及收益上缴、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核报批办法等,使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举措。
        2009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办[2009]37号),将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从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财政部谢旭人部长明确指出:“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管理的延伸,财政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省财政厅潘永和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像管理财政资金一样管理资产,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我们要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从“抓制度、抓标准、抓机制、抓信息化、抓组织”等基础建设入手,加快推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维护公平与效率的新抓手。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特别要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专项清理的结果来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力、处置随意、坐收坐支等行为,是单位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部门单位之间福利待遇苦乐不均的主要原因,是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土壤和温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举办经济实体以及资产处置等行为的监控力度,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将成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新抓手。同时,通过建立调剂使用、划转、资产配置与处置标准等项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均等、公平、高效的目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目标要求,坚持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能,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落实专职人员,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省级主管部门要明确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要督促所属单位落实专人开展资产管理工作,为有效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基础工作。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部第35号、36号部长令的要求,在近期出台《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指导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着力解决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做到资产报销与登记相结合,购置与台账相结合,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相衔接,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衔接,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系统实施,提高管理效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资产动态监管的重要保障,是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从2007年起,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开发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省级主管部门已基本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所属单位的培训也已初步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认识不足、专职人员变动频繁、数据更新不及时、单位自用软件与信息系统未实现对接、运转不畅等问题。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这次会议召开之后,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和省财政厅最近下发的《关于省级单位统一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财资[2010]12号)精神,对本部门、本系统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尚未实施的单位,要尽快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完善信息系统专管员制度,做好数据更新上报和信息安全工作,及时记录反映单位的资金运作、资产存量和增量,逐步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推广实施到位,经省财政部门批准使用本系统开发软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对接。今年年底,我们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工作不到位,影响全省工作进展的要通报批评。
        同志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省财政厅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希望大家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协作、迎难而上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项工作,使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为全省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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