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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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通知

 

省属各高校:

今年224日,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召开了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高校增强高校资产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资产归口统一管理,高度重视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确保该系统在今年上半年顺利推广应用。截止 目前,全省已有54所省属高校将原资产数据导入新系统中,南京师范大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校,新系统已全面进入日常管理阶段,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是,仍有部分高校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有22所省属高校的资产至今未完成期初建账工作(名单附后),严重影响了全省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苏财办资[2011]5号)等文件要求,所有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资产管理工作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高校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像抓资金管理一样抓资产管理,确保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各高校要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管理者和使用者直接负责制,将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个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强化管理意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统筹管理资产的职能部门,充实管理人员,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对二级学院、院系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的购置、调配、捐赠、报废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纳入资产管理机构,实施统一归口管理。

三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各高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尽快推进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请各高校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自行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产”栏目,或直接登录“江苏教育资产监管网”(www.eamn.net)查看“高校进度”统计一览表,对号入座,尚未完成期初建账的学校必须在928日之前完成期初建账工作,同时在财政系统中补填单位相关信息。对届时未能完成的高校我们将通报批评。从10月份起,有关资产配置、处置等相关工作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目前尚未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高校,省教育厅将暂停有关资产处置审批。11月份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逐校验收。

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定,应报未报批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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