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

时间:2011-12-15浏览:791设置

        12月9日,我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平校长发表重要讲话,副主任周汝光副校长主持会议。
        任校长在会上首先传达了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召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之后,他就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职能作了说明。根据我校国有资产现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校内外的广泛调研,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办公室,专门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资产保管人”的校内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法人代表的授权下,代表学校统一支配、管理、处置各类资产的职能机构。学校资产管理实行委托使用制,由国资委与职能部门每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工作中超出委托管理协议的须报国资委批准),并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每年清理核查一次资产情况,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由国资委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
        任校长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式展开,表明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步入系统、健康、全面、科学的轨道。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支持学校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定,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工作。他强调指出,资产管理是大事,谁出事情谁负责。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礼明介绍了近年来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重点解读了《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常务副主任刘云龙介绍了“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并对系统推广应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作了通报。
        周汝光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说,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保证和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首先进行建章立制工作,并将于明年上半年进行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第一,要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转变观念,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第二,成立本单位、本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三,适应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要求,积极推进“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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