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目前校级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实施方案正在落实之中,为促进资产合理使用,减少损失、浪费,现就办公用房清理调整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友情提醒如下:
1.用好现有固定资产,防止在办公用房清理调整中丢失、浪费、损坏。
在办公用房清理调整中不得随意丢失、浪费、损坏设备及办公家具,对能够继续使用而本部门多余的闲置资产,交由实验室处统一调剂余缺,同时办理账、物调整、交接手续,防止出现新的有账无物问题。禁止借本次办公用房清理调整之机,对可正常使用的办公设备、家俱作报废处置。对确实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申请。
2.切实做好办公用房调整后固定资产的信息更正工作。
办公用房清理调整所涉及到的各单位,因存放地或责任人等的变更,应及时做好“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的更正工作。
为保证固定资产调整前后信息的真实可追溯,建议在经过核对资产信息和查清实情的基础上,采取“先调账后调物”的办法,即按调整计划先将配置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账目调整到位,再按新账进行实物调整。以保证账、物及存放地、责任人四者之间一一对应,避免出现账、物、地、人不符情况。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人对其名下的各类国有资产的安全完好负有责任。国资办、实验室处、后管处对有关单位调整后的资产情况将进行系统信息核对和实地抽查。
国资办
二〇一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