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清查表格修订上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0浏览:690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安排,前期各归口单位及相关部门已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套表”中共计36张表格进行了初步填写上报。从已回收的表格来看,导入资产云管理系统后提示错误较多,普遍存在内部数据不完整、勾稽关系不对应等问题,显示数据源头需要进一步修改。

各分项表格是形成在校内公示的资产底数表、问题资产表、盘活利用表等三张清单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十分重要。在此,对相关表格数据审核及修订上报工作,作以下提醒。

1.按照所有数据的基准日2024930日,根据 “清查表编报说明”(见附件1)中分项表格的文本提示,重新对表格进行数据审核。

2.特别需要注意表内每一栏的具体说明,然后通过表内审核公式确定表格内数据完整无误。

3.为了便于相关单位填写修订并审核上报表格,国资处提供分项表格的单张导入模板,并根据各单位的任务分工进行了打包。请在“各单位的任务分工表合集”(见附件2)中直接对应下载。涉及单位及表格如下:

 

序号

单位

负责表格

1

校长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03-1表 、06表、07-1表、07-2

2

计划财务处

05-1表、05-2表、05-3表、05-4表、05-4-1表、08-1表、08-表、08-4表、09-7表、09-8表、10表、11-1表、11-2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03-1表、03-2表、06表、09-1表、09-2表、09-3表、09-4表、09-5表、09-6表、11-1表、11-2

4

后勤保障部

01-1表、01-2表、02-2表、09-1表、09-3表、09-4表、09-5表、09-6表、11-1表、11-2

5

基建处

02-3表、02-3-1

6

图书馆

06表、09-1

7

保卫处

07-2

8

国有资产管理处

09-1表、09-2表、09-3表、09-4表、09-5表、11-1表、11-2

9

科学技术研究院

06

10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06

11

教务部

06

12

研究生院

06

13

国际合作交流处

06

14

继续教育学院

06

15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清查表



4.请各相关单位于321日下午3:00,将填写完整并通过审核公式校验的表格发送到国资处邮箱(gzc@jsnu.edu.cn)。

联系电话:5629556292

附件1:清查表编报说明.doc

附件2.各单位的任务分工表合集.zip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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