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接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省级现场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7浏览:782设置

校属各单位:

53,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省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68号),考评专家组将于516日对我校开展为期一天的国有资产管理现场综合考评。专家组将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和专家评议等方式,对学校2013年以来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综合考评。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组织模拟检查

510-12日,学校将分组检查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本单位的资产状况及管理现状、资产账册完整准确性和管理档案规范性,管理系统运用和实物资产条形码管理等,对资产账卡、账实一致性进行抽查验证,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绩效等等。

二、考评期间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坚守岗位。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迎评期间(特别是考评当天)必须坚守岗位,一律不得外出,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 精通业务,优化环境。除按照模拟检查内容积极做好材料准备外,各单位资产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要抓紧时间熟悉本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能熟练使用“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师范大学资产信息管理与决策系统”。各单位要保持工作、实验场所环境、设备整洁。

3. 积极配合,精心讲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讲解工作,及时通知讲解员讲解的时间、地点,充分准备,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做好讲解工作。

讲解内容应包含如下部分:实验室的名称与用途;所开设的课程、项目;所服务的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套数配置及管理情况、实验室各种原始档案的归档和放置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卫生措施等。突出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绩效(大型设备的共享情况等)。

4. 按时参会。凡被确定参加汇报会、座谈会及反馈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

各单位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关注弱点,责任到人,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展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亮点,以优秀成绩通过考评。

 

迎评办

201656


江苏师范大学国资处版权所有 © 2011-201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电子邮件:gzc@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