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我校已按时完成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进行了专项审计和鉴证。
本次资产清查,我校报出要求核销的资产损失原值共计8137.921912万元,其中包含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前,我校自2012年以来四年多时间业已清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到省厅,资产账务尚未处理的7460.835633万元资产损失(校内已公示并上报);本次资产清查新增固定资产损失为624.668639万元。以上损失资产将一并上报待核销处置。现对新增损失资产予以公示。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新增损失为6246686.39元,由盘亏资产220000.00元和待报废资产6026686.39元两部分组成。新增的固定资产损失,经鉴证符合报废、损失申报条件,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分类名称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备注 |
1 | 房屋建筑物 | 50处 | 3,943,007.01 | 报废 |
2 | 构筑物 | 1处 | 265,139.38 | 报废 |
3 | 车辆 | 7辆 | 1,818,540.00 | 报废 |
4 | 车辆 | 1辆 | 220,000.00 | 盘亏 |
合计 | 6,246,686.39 |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6.8.3——2016.8.9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国资办联系,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联系电话:83403195,83403192。
附件 1.待报废房屋构筑物明细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