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招标办组织专题业务学习,本次业务学习由汪为春主任主讲,招标办全体人员参加。
汪主任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区别和联系。他分别从“两法”并存的历史背景、“两法”并存的弊端、“两法”存在的主要差异和联系和“两法”融合的建议四个方面着手,结合我校集中采购工作特点进行解读。
本次学习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进一步提升了采购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拓宽了工作思路。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消化吸收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践,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