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自2023年5月8日起,对2022年校内分散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归口管理部门对学校相关采购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归口管理部门分散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3.分散采购项目在采购环节中的实施情况;
4.分散采购项目的合同执行及验收情况。
二、检查实施与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梳理问题与不足,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校内分散采购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于5月31日17:00前将《自查表》报招标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561830766@qq.com。
2.抽查核实(2023年6月1日至6月12日)
检查组将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对各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自查表》中项目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整改落实(2023年6月12日至8月31日)
各归口管理部门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逐个项目进行对照检查,不得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2.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自查表》,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同时对查找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