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处置以下国有资产:
1.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形成的单号为0000090、30000091、30000092的3张资产处置单中所包含的资产,核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40561694.17元, 账面净值(计提折旧后余值)65499.71元,合计18289台(件套)。
2.合计16项、账面原值102532.86元的基建库存材料。
3.属于汉园宾馆主楼建筑物附属物的溴化锂中央空调和生活用水热交换器。
处置资产明细清单(省属系统中建账部分)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组织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56292(56292),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