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有两辆汽车申请报废,使用单位为后勤集团,原始价值合计214500元。两辆车均存在款型老,年限长,故障多发无法修复等问题,现已停止使用。
经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这两辆汽车处置申请相关材料完备,符合报废条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报废处置。
根据《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 [2020]6号)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值 | 发证日期 | 处置 方式 | 处置原因 |
1 | 长安汽车 | 长安牌 SC6371 | 44500 | 2007-08-31 | 报废 | 款型老,年限长,故障多发无法修复,已无法开动,无继续使用价值。 |
2 | 垃圾车 | 金南牌XQX5040ZXX4HFC | 170000 | 2014-02-01 | 报废 | 款型老,年限长,故障多发无法修复,已无法开动,无继续使用价值。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资处产权科联系,地点:泉山校区14号楼402室,电话:83656295(5629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