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拆除云龙校区报告厅所涉及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10-12浏览:1187设置

实验室处、后勤管理处并相关部门:

根据20151010日学校召开的拆除云龙校区报告厅协调会议安排,为确保1022日拆除开工不误期,现将会议议定的拆除方案中涉及到的有关国有资产处置事项通知如下:

1.固定资产账单所在单位(信传学院、现教中心等)负责查实其管理的决定拆除楼层室内外现有固定资产实物,如桌、椅、多媒体音响、空调等设施、设备,并于1014日前向实验室处提交与实物相对应的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单(凡不处置的留用资产,请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存放地、保管责任人等信息)

2.实验室处于1016日前完成拆除涉及的全部待处置固定资产功能鉴定,并做好固定资产调拨、暂存或处置预案。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对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空调、桌椅等进行校内调拨。会议确定可用的空调和软席座椅等设备、家俱调拨至泉山校区模拟法庭实验室;其它可用但暂无安置地的固定资产搬至另地仓库暂存待今后利用;对确无再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的处置流程就地作报废处置。

国资办、实验室处按上述预案,于1018日下午现场落实处置事宜。实验室处依责做好固定资产调配、搬运等事项,于1022日前完成任务。

3.后管处负责提交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拆除房产处置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基础材料,并负责提供留用固定资产的存放地。

4.国资办总协调拆除所涉固定资产处置的进程,确保拆除工程如期进行。

特此通知。


国资办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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