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账有物,就地封存”待报废设备(含家具)进行核查的通知

时间:2015-10-20浏览:526设置

各有关部门: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要求,现决定102223日对2015108日前有关部门上报的“有账有物,就地封存待报废资产进行账物相符情况核查。

请申报单位主管领导和设备资产管理员做好接受核查准备。建议先行自查核实,避免出现账物不符,影响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国资办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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