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21﹞1号),我校须在规定时限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为及时做好我校数据表的填报工作,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点(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在静远楼803机房进行填表培训,请有关单位(附1)派1—2名负责报表内容填报或核实(附2)的工作人员准时参会。
附1参会单位名单:
党办、校办、人事处、发规处、计财处、实验室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交叉应用研究院、图书馆、教学资源保障中心、基建处、招标办、审计处、法务办、基金会。
附2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具体观测点自评数据的填报(核实)分工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