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示

时间:2024-11-08浏览:876设置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处置以下国有资产:

由后勤集团提起,属于静远楼9#中央空调系统(大金品牌)的部分设施设备。该部分资产属于建筑物的附属物,于2003年安装使用,未在省属系统中单独建账,故无明确的原值数字。

该中央空调系统服役时间过长、实物老旧,经多次维修后现已无法正常使用。本次报废处置涉及中央空调室外主机、部分冷媒管道、屋面冷媒管桥架、室外机配电柜至室外主机电缆等资产。

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组织处置。

公示时间:2024118日—202411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5629256292),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资产处置公示明细单.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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