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处置以下国有资产:
由后勤集团提起,属于静远楼(9#)中央空调系统(大金品牌)的部分设施设备。该部分资产属于建筑物的附属物,于2003年安装使用,未在省属系统中单独建账,故无明确的原值数字。
该中央空调系统服役时间过长、实物老旧,经多次维修后现已无法正常使用。本次报废处置涉及中央空调室外主机、部分冷媒管道、屋面冷媒管桥架、室外机配电柜至室外主机电缆等资产。
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组织处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56292(56292),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