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处置以下国有资产:
1.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单号为30000098的资产处置单中所包含的资产,核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410896元,账面净值(计提折旧后余值)51547.68元,合计8台(件套)。
2.由后勤集团提起,属于静远楼换热站、泉山东院换热站、西教2号楼换热站、云龙学生宿舍换热站等4处的设施设备。该部分资产属于建筑物的附属物,未在省属系统中单独建账,故无明确的原值数字。
以上1、2两条包含的资产,均属于《2024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纪要》(第〔2024〕3号)会议决议事项纪要中,‘七、泉山校区“汽改水”供热系统改造专项经费申请’涉及的改造替换范畴。
处置资产明细清单(省属系统中建账部分)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组织处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56292(56292),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