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苏师大国资〔2024〕1号)工作进度安排,拟在校内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年”活动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目的
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成效是检验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采取现场核查固定资产的方式,以便客观评估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成效。本次核查工作由校纪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动开展。
二、现场核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三、现场核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核查小组成员:盖宏伟 何艳芳 王乙兴
核查单位: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外国语学院
第二组
核查小组成员:王友建 朱学庆 段成柱
核查单位:文学院 敬文书院 商学院
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
第三组
核查小组成员:王友建 李小梅 李传宝
核查单位: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传媒与影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第四组
核查小组成员:黄久龙 郭秀萍 王雁翔
核查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 智慧教育学院 音乐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第五组
核查小组成员:郝 达 刘艳玉 齐 心
核查单位:物电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地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第六组
核查小组成员:张 强 李淑芬 黄盼盼
核查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机电学院 电气学院
国际学院
四、工作要求
现场核查小组将按提前随机抽取的资产编号,逐项核查相关设备的标签及账物人地各项对应信息。不可移动设备由被查单位带领至设备存放地检查,便携设备需及时提供实物。
请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校纪委机关将在现场核查期间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参与相关工作,现场核查结束后学校将汇总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3656295。
李老师,联系电话:8365629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