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13浏览:1231设置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年”活动现场核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抽查工作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41125-1129对校内部分资产单位的教学科研设备及家具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校纪委机关在现场核查期间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参与了相关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总体情况

1.核查单位情况:本次核查的25个单位中,继续教育学院、商学院总体情况较好,抽取的30件资产均粘贴标签,且账物人地信息相符;其他23个单位仍存在资产未贴标签或标签不规范、账物人地信息不符以及灭失的情况。

2.核查具体问题:本次核查的750件资产中,504件(67.2%)做到了粘贴标签,且账实相符;164件(21.9%)未粘贴资产标签;12件(1.6%)保管人与实际使用人不符;110件(14.7%)存放地与实际不符;12件(1.6%)未见实物。

二、核查发现问题

1.在“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做到资产“账物人地”四相符。

2.教师用单位经费或个人科研经费购置的可移动电子设备存在标签粘贴不及时、存放地与实际不符。

3.因人员退休、离职或校内岗位变动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造成实际保管人与使用人不符。

4.因人员离职未及时上交自保管的资产而导致资产灭失。

5.已达到报废年限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6.存在设备或家具处于闲置状态而所在单位未及时发起校内调拨流程,从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

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针对本次国有资产现场核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核清家底、堵塞漏洞,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流程环节,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安全完整。

 

校纪委机关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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