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含场地)整体非公开出租信息公示

时间:2023-10-24浏览:920设置

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资产经营公司)系校企改革后我校保留管理的校属一级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企业承担学校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任务,为学校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全校教材供应、教师海外访学和学生留学服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同时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及科技服务。

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出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公开出租的,须说明理由,经审批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通过非公开方式招租的,租金价格不低于第三方评估价。

综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资产经营公司业务需要,拟将惠选校园超市,泉山西校区(原科文)门面房及超市,校内其他超市、营业厅等房屋,校外门面房及零星校内房屋,金山桥培训楼等全校可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12806.66平方米房产整体出租给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评估价,年租金不低于647.1755万元租期三年,自202411日起至20261231日止。

根据《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 [2020]6号)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1024日—202310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附件:房地产整体出租公示.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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